天津招标公司除了公开招标,非招标采购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方式,主要包括竞争性谈判、竞争性咨询、询价采购、招标等,天津招标公司那么什么时候采用竞争性谈判,什么时候采用直接采购呢?今天天津招标公司就和大家分享一下非招标采购的适用范围。
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采购人不能准确提出采购项目的需求及其技术要求,需要与供应商谈判后确定的;采购需要明确,但有多种实施方案可供选择,采购人需要与供应商谈判,从而从不同方案中确定最优方案;市场上供应商不多,竞争性不足;
询价采购:一般是市场竞争充分,供应充足,采购人可以提出采购项目的准确需求及其技术要求,供应商按要求进行报价;
框架协议方式采购:采购人针对某时间段可能存在的采购与供应商进行协商,这类采购一般是应急采购项目、零星采购需求、经常性采购货物或工程项目。
天津招标公司直接采购:只能从单一供应商处采购,包括需要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如果要继续从原始供应商处采购,以确保采购建议书与原始采购建议书的一致性或附带要求;因新疫情、洪涝灾害等灾害引发的突发事件;天津招标公司为国家政策要求需要直接采购,如提高关键设备国有化水平等;存在不适合公共采购或竞争性谈判的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天津招标公司招标范围使用公共采购的成本与项目合同金额相比过高;只能从有限数量的供应商那里获得的详细信息;使用公共采购的成本在公共采购总价值中所占的比例太大。更多内容可关注网站:/